书斋 > 其他小说 > 我在古墓摸金那些年项云峰李静 > 第295章 宁静的夜晚
“发什么呆?是不是让人一棍子打傻了?把血擦干净,别给老子抹车上了。”
我接过毛巾,胡乱擦了两下胳膊上的血,忍不住问:“王哥,你意思是....那天咱两的偶遇也都是事先计划好的?”
“你小子会用词儿不,上过学吗?偶遇那是用来形容男人和女人的,咱两个,那只能叫相遇!”
“王哥你文化高,你说相遇就相遇,我不追究枪的事儿,我现在只想知道这一切到底怎么回事?你口中说的老大又是谁,还有,咱们现在要去哪里?”
他眉头紧锁道:“别急,你想见的人晚上能见到,具体细节我不是很了解,我只知道狼帮有几个高层已经被控制住了。”
“什么??”
“这么快!!”
“怎么会这么快?我想着最快也得三天时间!”我激动道。
这时,坐在副驾的风衣男阿杰开口了。
“应该是上头某位大人物放了话,帮会的关系网很深,以往有风吹草动都会提前通气儿,这次不声不响就动了手。”
“那候老大?还有候金海呢??”我问。
他摇头:“不清楚。”
我心脏砰砰的跳。
太快了,快到超出我预料,我想在怎么快也要三天或者一礼拜,哪想到,就一天!!
这就是斑鸠王的做事能力?
老学究也是斑鸠王,九清水朱宝抠现在还在吃牢饭,把头在那种大杀局下全身而退了,而且是毫无后遗症的全身而退,甚至神不知鬼不觉换走了妙音鸟。
一瞬间,我心里从之前的运筹帷幄感,转换成了一种恐惧感。
如果斑鸠慢慢飞过来,或者按流程走,我不怕。
现在问题是斑鸠反应过度, 颇有点惊弓之鸟的意思。
黑驼山出的“盈”字款臭鼎吸引力太大,斑鸠王闻着味儿空降朔州,这种情况下,就怕大鱼小鱼一口吃。
一旦斑鸠落到我头上,那可能会牵扯进来把头甚至整个北派。
不行....得做点什么。
想到这些,我迅速掏出手机。
“胖子,你走了没有!”
“没啊兄弟,我还在秦姑娘家,这不是等你吗。”
“等我做鸡毛!你赶紧走!天黑就走!带上秦月月一起走!所有东西一件不要带!”
“不带东西?我们不要了?”
“不是不要!是看情况定!你也是老手了!难道基本的道理人货分走你不懂?”
电话那头胖子马上说:“兄弟你的意思是我带上秦姑娘去哪里?”
“随便!离朔州越远越好,去南方!不行就先去你老家南平!”
“老黄怎么办?”
“什么时候了!火烧眉毛了!别他妈管老黄了!”
“ 胖子你听我讲,老黄之前想串通我黑吃黑做掉你!这样能少一个人分货钱!现在他半死不活正好!一旦事情往坏的方向发展,那他就是我们两个的替罪羊?明白吗?”
胖子听后沉默了。
时间仿佛短暂静止了,足足过了一分多钟,胖子才叹声道:“哎,兄弟....我都知道的。”
我也楞了几秒钟。
“胖子,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,咱们三个都有自己的小心思,有时候这种小心思明明互相知道,但也要装做不知道,这样以后不管在哪里见了面,大家还能是朋友。”
“明白兄弟。”
我进一步压低声音说:“明白就好,就这一两天,如果没事儿,货钱咱两对半分,如果出了事儿,你我都没来朔州,更没上黑驼山,都是老黄干的,我们根本不认识他。”
“尸毒就算治好了也有后遗症,有时候死可能也是一种解脱。”
“手机,衣服,包括吃饭的碗和筷子,胖子你老跑江湖了,应该知道怎么搞。”
“我知道....知道兄弟。”
“那你们今晚就走,等安定下来了咱们联系,记住我的话,东西先不要拿。”
一通电话打完,我心里稍微放松了些。
杀人是一种什么感觉?我不知道,因为我没有尝试过。
.....
晚八点左右,出租车开到了农村地带,我不清楚具体是什么村子,只记得路过了神头镇的标志性建筑凉水塔,然后向南开。
下了车,放眼望去一片黑灯瞎火,很安静,周围连狗叫声都听不到,只能看到山脚下零散的几盏微弱灯火。
王哥带我到了一处红砖房前,他推开铁皮门说:“这里很安全,今晚你就住这里,我还有要紧事儿回市区,阿杰留下陪你。”
“王哥,你说的人呢?”
“人过来要时间,他说了见你就一定见你,耐心等着就是。”
随后王哥开着出租车掉头走了,只留下了我和这个叫阿杰的风衣男。
平房里什么都没有,空空荡荡,只有两把破凳子。
入夜了,又是寒冬腊月,屋里有些冷,于是我提议去房后捡干柴烧火,起码有个光亮不是。
他同意了,不久我们便生起了火。
“你和王哥差不多平辈,我叫你杰哥行吧?”
他点头,背靠着砖墙闭目养神。
我脱了带血衣裳,想让他帮我看眼后背刀伤是否严重。
他睁眼扫了扫便说:“不用缝针,死不了人。”
我点头,烤着道:“王哥是让你陪着我还是监视我?我又不跑。”
说罢我递过去一根烟,他伸手接了。
他接烟时我观察到一处细节。
我小心问:“你那棒球棍还在身上吧?”
他站起来张开双手转了一圈,又抖了抖裤子道:“我身上哪里有棍子?”
我指了指他穿的风衣说:“以前我在精神病院待过一段时间,在那里我认识一个老人也会这手移花接木,如果没猜错,应该在后背吧。”
对方一听这话笑了。
“可以啊年轻人,这份眼力一,般人猜不到。”
说罢他脱下风衣,我一看乐了。
没猜错,怪不得他接我烟时姿势稍显怪异。
只见那根一米多长的棒球棍稳稳“粘”在了他后背上。
其实就是靠肩胛骨和背部肌肉“夹”住了棍子的前端。
只要肌肉一放松就会顺势滑落下来,所以他之前反手一掏能掏根棒球棍出来,像凭空变戏法似的。
说起来不难,做起来很难,重要的是背部肌肉一定要够强。他看着不壮,几乎和我一样瘦,但衣服轮廓下的肌肉线条很显眼。
我讲过,以前有些“神偷”都会这招,穿身长袍,左手摸住东西,一动不动,顺着袖口能把东西转移到右手上,不论怎么搜身,找不到东西的,因为东西位置一直在快速变化,你摸到胸口,东西转移到了后背,让转过身来摸后背,又转移到了腋下,这就是移花接木,在往上高一级就是移形换影,把偷来的东西瞬间转移到周围人身上。
“杰哥,你能不能给我讲一下以前你们狼帮的事儿?我听江湖传言,候百万被抄家枪毙后其实还藏了很多钱在某个地方。”
他单手夹着烟,想了想说:“那二十年前的事儿了,当时抄家才抄了六百万,剩下的藏在别的地方,大概还有几千万港币现金吧,主要小黄鱼多,五六吨。”
“五六吨!!金条??”
“嗯,是啊,还有几个货架青铜器,古董玛瑙玉器什么的,我不懂那些,具体数量也不知道。”
他弹了弹烟灰:“候小子上位的时候比田三久还要年轻一岁,他靠的什么?不就是钱,花钱买条阳光大路出来。”
“杰哥,你还认识田三久?”
他微笑道:“认识,以前喝过好几次酒,他组织能力强,所以他那时候就已经是老大了,而我那时候还是个打手仔。”
我一拍大腿,激动道:“这不巧了!那咱们就是一家人!”
他眼神怪异看着我道:“我他娘的连你叫什么都不知道?怎么就成一家人了?”
“我和田三久是拜把子的!过命交情!他是我大哥!你又是他朋友!那咱两不就是一家人嘛!”
“大哥!在抽根儿!”
他摆手拒绝,突然叹气:“哎......好多年不见,他彻底混起来了,阶级不同了,现在见了面,人家都一定肯赏脸和我喝一杯。”
“那不能!田哥不是那种人!我了解他!他最看重的就是朋友!”
“你叫什么?”
“项云峰。”
“真名就叫这个?”
我点头。
他看着火光,神色平静问我:“你是否还有牵挂的人?如果今晚你死在这里,没人能找到你,那你会不会感到遗憾?”
掰折干柴刚准备扔火里,一听这话,我脸色微变。
扔了柴火,我低下头小声道:“有遗憾,但是不想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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